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于1999年经原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和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改制为独立学院。
学院所依托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国家“211工程”建设和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国重点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对金城学院的办学方向、教学质量、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进行指导和帮助。
学院座落于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距离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约3公里,毗邻地铁S1号线。学院基本建设规划科学,各种设施配套齐全。校园占地856亩,总建筑面积超36万平方米,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拥有技术先进、设施一流的26000多平方米实验室,实验设备超过6300台(套);28000平方米的图书馆,设计先进,功能完善,能够容纳4000名学生同时阅读。
学院现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系、英语系、经济系、管理系、民用航空系、土木工程系、艺术系、车辆工程系、基础部和实验中心12个教学单位,30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聘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及国内外著名高校的教授作为学科专业带头人,引进培养一批专职教师,建立一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为骨干,专兼职相结合、教学水平高的优秀师资队伍。学院基础与专业教学实验设备先进,实验室功能齐全,各专业依托南航,办学基础雄厚。学院重视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与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大学长期开展校际交流。
学院以区域发展和行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创新育人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推动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实施因材施教、分层次(机类、电类工科基础强化班、高等数学和大学英语分级教学)、多渠道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丰富知识、培养才干、锻炼能力提供充分的空间和舞台。学院教育教学质量高,针对优秀生的各种培养措施得力,学生在各类国家、省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制作大赛中成绩优秀,获奖人数和奖项等级,以及毕业生的就业率、考研率、出国深造率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在社会上享有良好声誉。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11%,2014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25%,2015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8.41%,其中协议就业率达98.14%。
为满足江苏省内高校专科在校学生进一步提高学历层次的迫切需求,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16年继续招收“专转本”学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收计划
二、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录取
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为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同时具备:(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志愿填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江苏省教育厅考试院的文件要求进行填报。
考试录取
录取学生必须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学院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政策规定分类别录取。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院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录取和监督。对不符合我院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院将不予录取。
录取结果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我院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推荐学校,由推荐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
三、报到与培养
录取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我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我院将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专转本”学生报到后,将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学习时间为两年。
为实现专科至本科培养过程的平稳过渡,我院将制定专门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及培养方案,按专业单独组建班级组织教学,并针对学生的实际水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培养质量。
四、培养费标准
我院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专转本”学生进行收费。目前的收费标准为:学费理工类专业15000元/生/年,文史类和英语类专业14000元/生/年;住宿费统一1500元/生/年(如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调整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学籍管理、证书与就业
1.被我院录取的“专转本”学生,由学生所在推荐院校负责提供转入学生的档案等相关材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入学后享受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其他本科生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将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5.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六、学院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七、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56
联系电话:025-87190011
招生网址:http://jc.nuaa.edu.cn/jc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