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一所于2004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目前,学校正在由规模扩张型向内涵提升型转变,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先后荣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和“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等称号。
学校办学规范,招生门类齐全,是一所完全符合国家教育部26号令颁布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学院。学校位于泰州市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35亩,培养以文、理、经、管、工、艺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本科应用型专门人才。建有13个二级学院(部),有经教育部备案的44个本科专业。
学校师资队伍保障有力,紧密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管理和教学资源。每学期从南京师范大学和其它知名高校聘任兼职教师百余人,其中高级职称者占65%以上。目前全院教职员工600多人,形成了以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师为专业和课程建设带头人、学院专职专任教师为基础、外聘教师为重要补充的教师队伍。
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应用型人才培养成果凸显,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师范教育厚积薄发,是全省本三独立学院中唯一具有招收师范生资格的院校。与法国格勒布诺第二大学、德国依尔姆瑙大学、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格林卡音乐学院、中国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等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硕果累累。在省级计算机等级、英语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学生在国内外、省、市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200余项。学校社会地位和办学声誉大幅提高,努力实现特色兴院、质量优院、内涵强院、管理治院、文化名院,为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的应用型本科大学而努力!
二、报名、考试
1.报考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
2.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报名时间:2016年元月18日至20日。
4.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区醒目处张榜公布。
5.志愿设置:2016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6.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大学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高等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基础(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定为2016年3月19日。
三、“专转本”学生的学籍和教学管理
1.“专转本”学生报到入学后,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转入学生按专业单独编班。学习形式和上课地点与我校同专业本科生一致。其学习、管理按照我校《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
2.“专转本”学生原所学的课程和学分,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转入我校后,按照学校制定的“专转本”教学计划修读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规定,“专转本”学生享受与我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毕业证书(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条件的授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四、联系方式
院校代码:1371
学校地址:江苏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
联系部门: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务处
邮政编码:225300
联系电话:0523-86152766、86153777